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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窦·艾尔玛·娥(2/1)

    “哈蒙小姐?”爱德华一愣,这个名字他可是早就抛在脑后了。

    对方的美貌让他完全难以忘怀,,尤其是那对眼睛,虽然眼距有些宽,显得面相幼稚,可结合她自信独立,甚至那种不在乎世间一切的气质加成下,竟然魅力四射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看到露丝伯格的时候也会时时想起,这两人不但外貌相似,性格上也可以说是同一类人。

    可他是个理性而实际的人,知道自己和对方没啥太多的机会,所以也就没米青虫上脑。

    主要是,伊莲娜和梅根的竞争,让他那点存货隔三差五诶一次性清空,倒也没机会上行。

    对方以为他忘记了,连忙补充“我们在拉斯维加斯见过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我知道,你是艾尔玛的女儿,天才的棋手,全美国际象棋冠军……”

    爱德华对拉斯维加斯这两晚还是非常怀念的,艾尔玛的成熟风韵让他印象深刻,这是和梅根等人完全不同的体验。

    尤其是是心理上的感觉,艾尔玛和她丈夫的婚姻虽然已经名存实亡,后者干脆躲到丹佛去,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家了。

    但这毕竟是实打实的人妻啊,虽然没有夫目前犯那么刺激,但偶尔当回黄毛,那滋味也真是挺不错的。

    有黄毛之实却又不担心违反道德戒律,这种感受一般人倒也极少能体验到。

    他倒是隐隐约约和汉森说起过,对方一脸了然的样子劝道:“你这是行善,是做好事,是妇女之友,是民权同盟,上帝会保佑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以至于他空闲时常琢磨着是不是抽空飞到列克星敦去,在她家的大床上,在结婚照下纵情奔放,那多半会更加刺激。

    对面的声音显然松了口气“杨先生,我需要帮助,想了半天,我也只能找你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?帮助?你惹上官司了?该死的,谁这么无聊?”爱德华有点火了,贝丝·哈蒙这种棋痴子根本就不会惹事,艾尔玛也是老于世故,不可能犯法。

    既然对方找到自己头上来,那说明事情应该还挺严重的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!是妈妈!”

    “艾尔玛?她能惹上什么官司?她,她不是你的经纪人么?她能惹上什么事情?真是活见鬼!”

    “是的!”贝丝·哈蒙的语速很快,以至于爱德华很难从中分辨出她的情绪来“她这次惹上了大麻烦……他们,他们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里去?!!”

    “啊!??”爱德华几乎要跳起来。

    1968年的米国,已经不再像当初那样保守恐怖,精神病院的恶名也开始逐渐洗脱,成了单纯的医疗机构,而不再是政府处理“麻烦”的场所。

    但眼下随随便便就把一个正常人往里送,那显然也太过分了。

    爱德华能确定艾尔玛绝对是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人,对于发生这种情况自然觉得非常奇怪。

    “送精神病院”是执法者常用的,用于对于对付那些法律没法下手的麻烦家伙的事情,可艾尔玛,她怎么看也不像是这路人啊。

    而且肯塔基位于中东部地区,算是米国比较文明开放的区域,不是中西部或者南方那种野蛮成性私刑横飞的国度。

    “这是怎么回事?你不要急,先大致给我讲一下,我看看我这里能不能帮上忙。”

    随后,贝丝·哈蒙用她一贯的高语速与简洁的表达方式,讲述了事情的原委。

    案情非常简单:

    艾尔玛太太,在大学没毕业的时候就嫁给了爱情,把惠特利变成了自己的姓氏。

    婚后生活美满幸福,她也赢得一众同学的羡慕。

    可时间一长夫妻间矛盾便逐步显露出来,尤其是没有孩子,这更加让双方之间的冲突缺乏必要的缓冲器,久而久之两人关系直转之下。

    更要命的是,艾尔玛本人的精神状况一直不大稳定,虽然大多数,或者说99%的时候,她是个完全正常的女性,但那些苗头总会时不时的显露出来,提醒着她和她周围的人“正常并非理所当然常态”。

    比方说,她弹的一手好钢琴,单论水平的话足以成为州立乐队的成员,可只要进入剧场面对超过100人的观众,她马上会陷入僵持状态,大失水准。

    平时也容易陷入抑郁和躁动状态,有服用精神类药物的习惯,没事也喜欢喝几杯,并且对酒精有一定的依赖性。

    这些问题在她夫妻生活正常的时候完全不是事儿,可随着惠特利先生对她的态度逐渐冷淡,这些毛病便开始逐渐侵蚀她的正常人格。

    这让惠特利先生对她态度更加过分,反过来又刺激得艾尔玛病情越发严重。

    大概五年前,也就是在她35岁的时候,惠特利先生做主张从孤儿院领养了14岁的贝丝·哈蒙。

    一开始,艾尔玛非常高兴,以为惠特利先生心回意转要好好和自己过日子了。

    结果这个男人却借口去丹佛开发当地市场,便一去不复返。

    贝丝·哈蒙成了他逃离家庭的工具-他自认为给艾尔玛找个了伴儿,那么自己就能全身而退了。

    当然,两人的婚姻依然持续着,他也每个月会寄点钱回家,来维持母女俩的生活和支付那栋房子的贷款,这大概也是他面对自己内心谴责的一种解脱。

    艾尔玛结婚后就选择成为家庭主妇,没有再上过班。

    虽然她进修过法学和精神病学,去谋求个相关文员的位置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事实上,当她得知惠特利先生“离家出走”后,也确实萌生过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但贝丝·哈蒙的出现很快转变了这一切,她惊人的国际象棋天赋,让她在14岁时,第一次参加肯塔基州比赛的时候就从一干成年人手中拿下了冠军。

    这种比赛都是有奖金的,米国棋手也通常靠四处打比赛来挣生活费。

    这让他们无比羡慕俄国同行,只要展露出天赋,那就会有国家来发工资,发公寓,发女朋友,他们就可以安心的沉浸在黑白格的世界里,而不是每天醒来后都要琢磨下个月的房租在哪里……

    而艾尔玛在女儿的激励下,也开始直面生活,同时也开始展露出她的天赋来,她能井井有条的安排一切,包括贝丝·哈蒙在全美飞来飞去的行程食宿问题,都由她一手包办,确保在经济实惠的条件下,让两人享受到最好的服务,还能有余钱去买买买。

    就这样,她不但是女儿的母亲,还是棋手的经纪人,同时也是少女的年长闺蜜。

    而贝丝·哈蒙的身世更加坎坷,出身没多久便父母反目,好胜心极强的母亲带着她离家出走,一路躲避曾经的爱人,没有固定居所,只能住在房车车厢里。

    最终失望的父亲在历经多年的追寻恳求后终于,放弃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