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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章? 唐五、移交、杀人犯(2/2)

他吃。

    现在这种做法相当于公开表明态度:于奇正的案子到我这里,已经按照无罪释放来结案了。

    你们这些人要闹,就去找唐五闹去。

    对于上级来说,无论是唐五把人带走,还是暂扣在县衙大牢,他都属于“协助办案”。

    这样即使出了什么民变,到时候追究起来,他都没什么责任。相反,还能用“我是判定了无罪”来进行辩解。

    当然,他这么做也是有一定代价的。那就是,这么做基本上是和唐家兄弟闹翻了。

    这一点张有德已经想得很明白了,人家已经摆明了要夺你的权,你认怂也不会放过。

    其实这件事中间存在很大误会。

    唐七确实是给唐五写过信,唐五也确实是因为收到信之后,才这么急匆匆的赶来。

    但无论是唐五还是唐七,都没有想夺张有德实权的意思。

    尽管唐七和王豹之间有着一些相互利益关系,但唐七根本志不在此。

    唐七对从政根本就没什么兴趣。他只想在刑侦这方面出人头地,成为天下最牛的神探。

    而唐五也正是因为对自己弟弟非常了解,因此收到书信之后就过来了。

    在唐氏兄弟眼里,张有德是因为和竟陵城一些富商之间的利益关系,所以才去保于奇正的。

    这个误会就这么结下了,而且至少短时间内没法解开。

    毕竟相互间都只是猜疑,拿不出任何证据,没法把话说敞亮。

    即使现在有一方愿意开诚布公说清楚,也只会引起对方更大的猜疑。

    张有德的这个处理方式,把唐五推到了很难受的地步。

    恶霸这个词,只是一个定义,而不是定罪的依据。

    必须要先有直接的罪行表现形式,才能定义某某人为“恶霸”。

    比如欺男霸女,你至少要有欺了哪家的男霸了哪家女这样的典型案件。

    再比如给于奇正定义欺行霸市,那也是一样,得有具体的事件。某月某日用了哪种不正当的手段,打压了具体哪个同行。

    而现在既没有原告,也没有具体的犯罪形式,仅凭一群人聚集为他喊冤,就直接入罪,明显是说不过去的。

    其实这也没什么,官府要找你麻烦,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先把人留下再说。

    其实唐七也就是这个意思。他认为,只要把于奇正扣下来,终究会查出事情的真相。

    而张有德这个态度,明显至少就是不配合。

    这就让唐五很为难了,毕竟张有德才是名正言顺的地方长官。

    目前这个案子,怎么都还没到州这个层面。唐五直接出面,就有越权之嫌。

    另外,如果是由张有德出面,即便解决不了民愤问题,也绝对能够拖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对于案件的侦破来说,时间是非常重要的。

    还有一点就是,这么一来民众的怨气就全部集中在唐五身上了。

    看张有德的态度,恐怕不但不会协助,暗中里煽风点火都有可能。

    到时候真的闹出民众集体性闹事,张有德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进行派衙役压下来,事情一闹大,就算是唐五也要吃不了兜着走。

    何况,唐五现在也才刚刚升为司法参军事,位置也不够稳。

    就在唐五左右为难之际,堂下跌跌撞撞冲上来一个人,指着于奇正:“他,他是杀人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