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看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重生之我的1992 > 第642章 妈妈护女儿

第642章 妈妈护女儿(2/1)

    重生之我的1992第642章妈妈护女儿有件事陈文不知道,许美云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其实今天许美玉跟着姐姐,跑到姐姐所谓的租屋来,蹭吃蹭住,这事还真不是许美玉的主意。

    许美玉只是个17岁小丫头,强行入住姐姐的房子,故意给姐姐和未来姐夫制造障碍,而且很多事明目张胆地添乱,这都超出了她这个年纪女孩子的思维能力。

    反常就是有妖嘛,这个妖就是许妈妈。

    是的,许美玉是得到了老妈的指令,还被老妈教导了一些战术,就是带着任务来破坏姐姐和文哥的好事。

    始作俑者徐妈妈的这番做法,有强烈的目的。在她的做人标准里,女孩子不可以在结婚前跟男朋友睡在一起,那是要吃大亏的!

    许妈妈经常这样告诉两个女儿,女孩子最宝贵的就是她们自己的身子,一旦把身子交待出去,万一将来这个男人不娶了,那这个女孩子再嫁给其他男人,会被婆家嫌弃和排斥的。

    所以,许妈妈教导两个女儿,男的女的只有在打了结婚证以后,才可以睡到一起去,否则绝对不可以在同一个房间里过夜。

    大女儿忽然间说要搬出去,许妈妈吓坏了,赶忙问情况。

    许美云说,新部门跟家里太远,每天坐公交往返要两个钟头,所以她在新部门旁边租了一个一居室。

    许妈妈问,多少钱一个月?

    许美云说,一百几十块。

    许妈妈说,一个月公交,花不了这么多钱。

    许美云说,我去了新部门,工资涨一百块,足够交房租,我花自己的钱,你管不着。

    许妈妈问,你租了房子住,那个陈文会不会和你一起住?

    许美云说,陈文和他的朋友合租,不跟我住一起。

    许妈妈说,你骗鬼,你们两个在谈朋友,你现在自己出去一个人住,他陈文血气方刚男孩子一个,他会放过你,不跟你住到一起去?

    许美云说,可能陈文礼拜六礼拜天白天会过来陪陪我吧,过夜是不可能的,我不会让他在我那里过夜的。

    许妈妈说,有些事情,不需要过夜才可以做的,大白天青年男女也是会做的!你这个样子不行,我不同意你出去租房子住!

    许美云说,房子已经租好了,我不是来跟你商量的,我今天就要搬衣服过去住。

    许妈妈说,那这样,我同你住到那里去,我上班远一点不怕的,我女儿我必须护好。

    气得许美云躲回卧室里收拾行李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妹妹许美玉凑到姐姐跟前,求着跟姐姐一起去姐姐的租屋看看。

    许美云当然不同意了。

    许美玉说,你让我跟着过去,老妈就不会过去了。

    许美云一听,妹妹说得对,于是同意了。先把老妈稳住,以后再找机会把妹妹赶回来。

    随后,许美玉跑出卧室,劝老妈不要瞎折腾,她跟着姐姐去租屋瞧瞧

    许妈妈眼珠子转转,拉着小女儿进了老两口卧室,面授机宜,指点了战术一二三四五。

    接到了任务的许美玉,跑回卧室,也收拾衣服行李。

    许美云问,你拿衣服干什么?

    许美玉说,跟你一起住啊!

    许美云说,不行,你不能去!

    许美玉说,姐姐你聪明一点好不好啦,你到底是要我同你住,还是老妈同你住,你自己拎拎清。

    许美云这才明白,只能二选一了。

    两害相权,许美云最终同意妹妹跟过去同住。

    至于许美玉,她带着两个任务。

    一方面,姐姐出去住,肯定会跟文哥见面机会增多。许美玉也很喜欢文哥,想经常见到文哥,不论是文哥带她出去玩,还是文哥在她身上花钱,她都喜欢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二方面,老妈给了指令,许美玉必须把姐姐保护好,不可以让姐姐在结婚前被文哥睡了。老妈在房间里交待了她的底线,那个陈文跟我大女儿亲亲是可以的,但是绝对不可以脱裤子!